2025年3月1日起,以下关于网络安全的新规条例开始施行: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《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》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《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》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《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。《评级办法》围绕全面强化“五大监管”,充分考虑我国保险业发展实际和监管面临的新形势,全面总结现行相关制度运行经验,有效提升了监管评级制度的科学性。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《关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。
《通知》要求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应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强化制度建设、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,加强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和业务连续性管理,有效保护个人信息,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,并要求管理行履行统筹管理职责。
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将于2025年3月1日上线试运行
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将于2025年3月1日上线试运行。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,不仅是数据资源管理系统,也是信息披露和资源发现的窗口,全社会都可以来这里找数据、找产品。国家数据局表示,今年的目标是,构建起职责明确、分工负责、运转有序的全国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。
《杭州市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》2025年3月1日起施行
《杭州市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》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,自2025 年3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明确了数据权益保护、数据开放与授权、数据要素市场培育、保障措施等关键领域。
十部门联合印发《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》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安全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、国家保密局、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、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《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》,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共5章30条,重点对从事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活动,开办互联网军事网站平台、网站平台军事栏目、军事账号,以及对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实施监督管理等作出规范。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《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《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》,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。办法明确了金融机构合规管理架构、合规文化培育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等事项。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,原则上应当在省级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设立合规官。
《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
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公布《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》,条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。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、技术创新、基础设施建设、推广应用、安全保障与服务保障等相关活动。